大師領(lǐng)讀古代民間木工營造專著
桌
高二尺五寸,長短闊狹看按(案)面而做,中分兩孔,按(案)面下抽箱,或六寸深,或五寸深。或
分三孔或兩孔。下踏腳方與腳一同大,一寸四分厚,高五寸。其腳方員(圓)一寸六分大,起麻櫎
線。
踏腳:放在桌下四足之間,可供踏腳的裝置。
明永樂?剔紅牡丹紋腳踏 故宮博物院藏
麻櫎線:線腳名稱,具體形態(tài)待考。
釋條:按此為抽屜桌,不是一般的桌子。本書圖式未見有此種抽屜桌。
八仙桌
高二尺五寸,長三尺三寸,大二尺四寸,腳一寸五分大。若下爐盆,下層四寸七分高,中間方員(
圓)九寸八分無誤。勒水三寸七分大。腳上方員(圓)二分線。桌框二寸四分大,一寸二分厚。時(shí)師
依此式大小必?zé)o一誤。
八仙桌:明、清均指可圍坐八人的方桌,一般寬、長各三尺余。故“八仙”為方桌的一種,無可置
疑今此條所開尺寸乃是長方桌,疑條名有誤。
爐盆:當(dāng)指可供取暖的炭盆。清初李漁即制暖椅,中置炭盆,見《笠翁一家言》。
清 《胤禛行樂圖冊·圍爐觀書》 故宮博物院藏
李漁的暖椅
下層四寸七分高,中間方圓九寸八分:當(dāng)指爐盆座子的尺寸。
二分線:疑文字有誤。如系線腳名稱,可能指明式家具方形腳足常用的沿邊起兩道陽線的線腳,
斷面作形。
釋條:從文字看,此為桌下可以放爐盆的有束腰帶馬蹄足的長方桌。但何以名為八仙桌,待考。
小琴桌式
長二尺三寸,大一尺三寸,高二尺三寸,腳一寸八分大,下梢一寸二分大,厚一寸一分上下。琴
腳(桌)①勒水二寸大,斜斗六分?;虼笳叻砰L尺寸,與一字桌同。
①“腳”當(dāng)為“桌”之誤。從全條文字看,此為有束腰、四足位在四角的小琴桌。此種琴桌,和桌面伸出足外
即所謂帶吊頭的條案不同。帶吊頭的條案,足下有時(shí)有琴腳(即托子)。四足位在四角的條桌,足下未見有帶琴
腳的做法。故知“腳”當(dāng)為“桌”之誤。
下梢:即下端,并有收縮的意思。琴桌腿子上端做榫并與牙條交接,故腳上端較大,為一寸八分,
下端較小,為一寸二分。北京匠師稱穿帶一頭小、一頭大曰“出梢”,即收煞之意,與此處用法相
通可見此語尚在流行。
斜斗六分:指勒水(即牙條)鼓出六分,與腿子上端交接扣合。因?yàn)榇司咔僮烙惺?,故牙條必須鼓
出,才能和腿子相交。
明 填漆戧金琴桌 故宮博物院藏
一字桌:即桌面伸出足外的平頭案,詳見后文《一字桌式》。
釋條:按此為有束腰的小琴桌。
棋盤方桌式
方員二尺九寸二分,腳二尺五寸高。方員(圓)一寸五分大,桌框一寸二分厚,二寸四分大。四齒
吞頭四個(gè),每個(gè)七寸長,一寸九分大,中截下絳環(huán)腳或人物,起麻櫎出色線。
棋盤方桌,可以有兩種解釋:1.堪供對弈,帶有棋盤的方桌。2.并無棋盤,只是桌面方方正正,形
似棋盤的一般方桌而已。
明式家具中有雙陸桌,有棋桌,也有雙陸桌兼棋桌。桌形或方或長方。一般都另加活動桌面;加蓋
時(shí),可作一般方桌使用。今以1960年在北京韓姓家中所見的一具為例:桌如一般八仙桌大小,桌面
揭去后,露出約二尺見方的棋盤,兩面分刻圍棋、象棋棋局。棋盤拿掉后,下露低陷約四寸深的雙
陸盤。盤面用獸骨作鑲嵌。盤兩側(cè)設(shè)邊箱,用木軸門作蓋,內(nèi)放雙陸子。圍棋、象棋子則放在位于
桌面四角的箱盒中。
本條文字簡略,無一語道及棋盤、箱盒等設(shè)置。因而所謂的“棋盤方桌”很可能不是真正棋桌,
而只是一般的方桌。
四齒吞頭:是何構(gòu)件,不詳。如將“四齒”解釋為方桌上的矮老(短柱),七寸則太長;如解釋為
霸王棖,七寸又太短。或認(rèn)為“四齒吞頭”是“一腿三牙式”方桌上的四個(gè)角牙。尺寸雖然差不
多,但條中未提到該式所應(yīng)有的長形牙條及直棖或羅鍋棖,故此說也難成立。
中截下絳環(huán)腳或人物:可能指四齒吞頭上的雕刻花紋。
麻櫎出色線:線腳的一種。當(dāng)指四齒吞頭上所用的線腳。
釋條:本條文字可能有大段脫落,名辭亦有費(fèi)解者,均待進(jìn)一步探索研究。
圓桌式
方(圓)三尺零八分,高二尺四寸五分,面厚一寸三分,串進(jìn)兩半邊做,每邊卓(桌)腳四只,二只大
二只坐邊做,合進(jìn)都一般大。每只一寸八分大,一寸四分厚,四圍三彎勒水。余仿此。
圓桌:明式桌多造成兩張半圓桌(亦稱“月牙桌”)拼成一張圓桌。
串進(jìn):拼合的意思。
合進(jìn):合攏的意思。
清 紅木云紋雙拼圓桌?研習(xí)社藏品
釋條:本條與傳世的明式實(shí)物,完全吻合。我們現(xiàn)在有時(shí)見到的月牙桌,實(shí)即殘存的半張明式圓
桌。因明式圓桌多由兩張成對的半圓桌拼成,它們不容易同時(shí)保存下來,如僅傳其半,就成了半
圓桌了。
明式半圓桌不論為三足或四足,其位在直邊的兩足都只有位在圓邊的桌足的一半寬度。當(dāng)兩張半
圓桌拼合在一起成為圓桌時(shí),一半寬度的各足,經(jīng)過合進(jìn)拼攏,恰好與其他桌足同大。
我們曾經(jīng)觀察半圓桌桌面的直邊,一般都鑿有榫眼。有的雖經(jīng)堵塞,但眼痕宛在。這說明當(dāng)時(shí)曾
用栽銷將兩張半圓桌聯(lián)結(jié)在一起,使它們成為圓桌。
一字桌式
高二尺五寸,長二尺六寸四分。闊一尺六寸,下梢一寸五分,方好合進(jìn)。做八仙桌勒水花牙,三
寸五分大。桌頭三寸五分長,框一寸九分大,一寸二分厚。框下關(guān)頭八分大,五分厚。
下梢:下梢即下端,與側(cè)腳有關(guān)。28條《衣櫥》中“其櫥上梢一寸二分”是說櫥足上端比下端收
縮一寸二分。一字桌“下梢一寸五分”,則是說足下端比上端放出一寸五分。二者都是側(cè)腳的上
下差別。明式家具有許多在正面和側(cè)面都有側(cè)腳。北京匠師對正面的側(cè)腳叫“跑馬挓”,側(cè)面的
側(cè)腳叫“騎馬挓”。上面所講的上梢和下梢都屬于“跑馬挓”。
桌頭:即案面探出足外的部分,北京匠師稱之曰“吊頭”。
框下關(guān)頭:即平頭案兩縱端的牙條。因?yàn)樽腊该婺^之下,須有牙條將大邊之下的兩根長牙條(
本書稱之為“勒水花牙”)連接起來,交成整圈。它有將桌案兩頭邊框下的缺口關(guān)閉起來的作用
故有“關(guān)頭”之稱。
釋條:按此為平頭案。因?yàn)樗械躅^,桌案伸出足外,形象突出,仿佛“一”字,故有一字
桌之稱。